7*24 咨询服务热线
63636551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《保育师》报名通知
【考试安排:2023年6月16日报名截止】
注:1、报名缴费后留意短信通知,也可以通过“报名管理”查询;
2、两个工作日内开通在线学习帐号。
考试简介: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职业编码:4-10-01-03)(2021年版)将“保育员”职业名称变更为“保育师”,增加了二级/技能和一级/高级技师两个职业技能等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教师法》明确规定,凡在各级各类学校(幼儿园)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,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。特组织《保育师》职业能力水平评价,考核合格颁发证书。
考评对象:有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。
职业定义:在托幼机构、社会福利及其他保教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养育、保健,并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
【申报条件】
1、初级保育师/五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;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(3)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。
2、保育师/四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;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;
(3)大专以上毕业生,工作2年以上;
3、高级保育师/三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;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
(3)取得本科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,工作满2年。
4、技师/二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;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;
5、高级技师/一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;
注册查询:1、经考核合格,由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机构颁发证书,证书可在“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证书查询系统”全国联网查询。2、证书是职业能力水平的评价证明;电子注册,一证一码,网上查询。
学习平台:开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系统“在线学习”帐号。
考试形式:参加网上无纸化考试;成绩未合格可补考两次。
考试费用:本期报名享受200元证书补贴,证书补贴申请通道〉〉〉
证书发放:证书快递考生,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来考试中心领取。